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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轩欧阳轩《神农志》小说介绍
朱轩欧阳轩《神农志》_神农志

朱轩欧阳轩《神农志》

口三牛

小说主角: 朱轩 欧阳轩 朱风 鬼鹰 欧阳 上官 司马君 甄赤 公孙大勇 朱赤

相关标签: 玄幻魔法 家族 法术 皇帝 至尊 天下 异域 小说 惩罚 人世间

最后更新:2023/11/4 15:54:51

最新章节:朱轩欧阳轩《神农志》最新章节 027章 飞蝗魔帝 2023-11-04

小说简介:两国交兵,败国全军覆灭,皇帝仅带数人远逃异域。胜国将败国老百姓的生产工具全部毁灭,于是饿殍遍野,惨不忍睹,胜国的欧阳家族于心不忍偷卖粮食给他们,被皇帝发现后惩罚世代拾粪。三百多年后,第15代后人欧阳轩不堪侮辱逃离拾粪部落,千锤百炼成为拥有至尊能量和高超法术的神农,他耕种天下、放牧八荒、渔猎…

内容摘要:晌午,阴沉无日,却十分闷热。客来饭店的角落里,一老一小正用手扇着风。店小二端着一黑一白两盘馒头路过,把黑馒头扔下,眼皮也不抬的就走了。若摸八岁的瘦小孩盯着远去的白sè馒头,直到它们轻轻落在几个脑满肥肠的人桌上,才转过头来问道:“爸爸,白sè的也是馒头吗?”瘦老头不加思索地答道:“是啊。”“白馒头好吃,还是黑馒头好吃啊?”“当然是白馒头啦,又白又细,十分香甜呢。”瘦老头情不自禁的舔了舔嘴唇。“那你吃过吗?”“吃过一回呢。”小孩拿起一个黑馒头掰开,把大的递给老头,小的留给自己。他咬了小半馒头一口,皱起了眉,失望地看着老头,说:“爸爸,你不是说饭店的馒头比家里的馒头好吃吗?”“那是白馒头好吃,爸爸没点啊。今天是你生日,如果点了白馒头,就没有钱去城里玩了。你是想吃白馒头,还是想去城里玩啊?”“当然是去城里玩啦!”一听到去城里玩,小孩就眉飞sè舞起来,这可是他一直的心愿。于是心满意足的啃起黑馒头来。店小二放白sè馒头的那桌飘过来几句话。“刚收的新麦磨的,味道就是好”“那可不是,新收的麦子,新造的大磨,我已经吃上半个月了,天天吃也吃不腻啊”伴随着话语声,香甜味徐徐袭来。小孩咽咽口水,问道:“爸爸,那些人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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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轩欧阳轩《神农志》书评精选
冥烟
这本书算是挺喜欢的一本了,完结这么久还是会书荒的时候来翻一下,唐天的搞笑,鹤的贵公子气,小旭旭的暴躁,人物刻画挺丰富的
踏天
首先说主角
好多人说主角就知道冲。我呵呵。你看到后面了么?唐天确实一直说冲冲冲。但是他的方式在不断改变。
一开始是在星风城,他的冲,是数十万次的练习。后来到了豺狼座,大熊座,他的冲,是率领兵团,率领他的团队不断奋斗。到了圣域,他的冲,渐渐变为了深思熟虑后的冲,这种深思熟虑往往表现在大局上。这一点在罪域之后尤其明显。至于有人说,主角莫名其妙就赢了,这个虽然是主角光环的原因,也有主角自己努力修炼的原因。
然后说烂尾
我是从《卡徒》看过来的。。一直到这本书。确实有烂尾。但是没有那么夸张好么。结尾有很多种,但是没有必要全部给你述说主角征服世界之后的幸福生活好么??作者都是不一样的。还有人说坑没填。。这本书确实有,兵和团长他们的重逢。我先前也觉得,方想写兵和团长重逢,会又是一个高潮。但是在圣洲的大高潮过后,后面的小高潮也没什么意思了,反而会让人心生无趣。无非就是征服天路云云。所以,烂尾,是结尾大高潮的推动,和剧情需要的共同结果。
然后说说弃书
看到好多人说弃了。我也挺气的。方想写的书从来都不是一直刷怪升级的文章。反而,他对阶级的观念没有那么强烈,可以看到,书中本来是写真力,一阶二阶三阶,但是到八阶左右,突然引入天路榜的概念,真力等阶被淡化。到了后来的零能量体,以及圣者,等阶观念被完全消除。
最后说下方想的写作风格(这也许也是你们弃书的原因)
方想的书,有些平淡,我是说总体。他的思想和别的书不一样。他的每本书里面,都有兵团的概念。他认为集体的力量强于个人(至少不是个人统治所有人),所以,这就导致,主角的征服世界,往往在乱世当中完成。而乱世必有一导火索,这就是狮子座和光明武会的斗争。但是天路的格局陷入僵持,所以方想引入另一世界---圣域(这也是为了增加小说的吸引力和情节的丰富,不然六百章就完结了),让主角进入圣域发展,和大boss光明洲对抗。但是光明洲那么强大,怎么打败呢??一开始作者没有透露任何线索,然后当主角从罪域出来,进入光明洲之后,别人说,圣殿的统治下,人们敢怒不敢言。这就导致了名门与圣殿的矛盾。我们知道,历史上的改革,革命,基本上都是因为阶级矛盾引起的。那么这么一想,方想的构局堪称完美,逻辑严谨。
除此之外,本书充满了正能量,这一点大家应该都能体会,我不再赘述。

嗯,就这样吧。希望更多的人能体会到方想小说的精彩。深入去读,他的书都是神作!
zssq1263
看完了整本小说,还是有点懵逼,团长、啊信、兵到后期都这么牛逼,那么是谁灭了南十字军团?从故事里看,可以了解到南十字军团是因为一场战役被灭的…
ぉ绝伦ゞ菰舞
讲述了一个少年为和心爱的女孩在一起,从一个只知道基本武术的人奋斗到世界巅峰,然后与女孩在一起的故事,作者是方想,大家多多支持他
@*夜空中最亮的星
我觉得这本书挺好看的,作者真的很棒,写得让人入目三分,非常引人注目,让人看了一遍又想再看一遍,我想为作者点赞!
冬哥
你接受不了这种风格就是毒草,你能接受就是仙草。笑点非常多。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字数
流年
故事老套,语言幼稚,刻画单薄,一切都流于表面,扑面而来的流水账气息,呕!什么读者催生什么小说!
小学生思维催生的网文氛围,好书难有出头之日!
到底要起啥名字
头一次看到名字和我一样的角色,可惜是个垫脚石。。。万恶的五十字。。。。。。。。。。。。。。。。。。。。。。。。。。。。。。。。。。。。。。
落叶.封尘
在上一本《修真世界》结局感言上方大大就说他想写一本关于信念的书,本书是需要带入感的,去感受那种必胜的信念,不知道你们怎么感觉,但是我自己看了感觉充满力量。如果单纯草草看看就会感到幼稚。如果你要开这本书,要抱着这是一本关于信念的书的想法。
不要总是那么严肃,幼稚又怎么样。
最先好去看看《修真世界》,反派后期昆仑弟子那一声声“为了昆仑”,让人无比震撼。
至于烂尾问题,哦~,你如果看看方大大其他几本书,就不会感到奇怪了。
斗罗破苍穹
不败战神,这本书是我在一个同学那里,听来的那时候他推荐我看不败战神神的漫画,我回家后就去看了,看着看着觉得很好看,然后就去追小说,追着追着追着就追完了整本。正想说内容还行,剧情也不错,勉勉强强三颗星😊
极致的李广在我手里
埋的伏笔太多 最后挖不过来,看似匆匆结下的烂尾其实正是最好的结局。人生长路漫漫,可能你不经意就成为了别人的主角,你永远不知道天下有多少人在为你奋斗,可能他们永远无法闪耀在你的世界,但是当你失败的那个时候他们一定会挺身而出。
樱七~愛知さん
喜欢看。看这本书。他学的非常。我特别希望好。棒棒的 加油 作者大大太帅了,我一直支持你,你要一直棒下去
。柒丶
这是我近几年来读过唯一能让我开心的书了,也许它有很多缺点,但书中的阳光总是明媚的照射着读者们,神一样的少年?少女?哈哈哈,又何尝不是在说我们自己呢,能让我们开心又能照射着我们内心向往的书,它的优点盖过了缺点,它理因是本神作。
神一样的少年们!哈哈,读着真让人开心啊。
不好过
好好好好好学就行对不对你放假的解答不擦放哪到哪富爸爸从哪是撒v对吧不像你想不出不对不对积极的步伐不大回答还发不大好大好大好大哈哈等哈
傾國&为红颜
这小说讲了一个热血青年漫长的修炼之路以他

他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成功了希望大家能看一看
张鹏
情节扣人心弦,写作水平堪称佳作。人物刻画的仿佛在眼前,有平实,有炫技,整本书脉络清晰,很吸引人。书中设计的武技,地图的铺陈,人物的内心,都很写实。
淡淡晨风
你们不觉得不败战神是在抄袭三少的斗魂大陆吗?方想是江郎才尽了吗?开局跟斗魂很像很像,我是真看不下去了。我觉得卡徒之后再无经典。保持不了初心的作者最后只会泯灭众生之间。现在小说已经进入复制粘贴模式了。
违规昵称
等级分化,我也看不懂,就知道唐天的实力是跟他的对手有关,对手越强,他越强,然后天路在最后结尾也没有什么解释,感觉刚到高潮就没了
醉里看花
朕四岁步入《修真世界》五岁修《道》六岁练神功《真灵九变》历经《九劫》终于在十四岁将此功练至大成从此《声名鹊起》无人不知十五岁得《神印王座》十八岁得《帝尊》传承从此《独步天下》堪称《一代天骄》因杀人过多《血染一生》被世人称为《杀神》然而《神道》漫长修炼永无止境,朕与《六道仙尊》《大道主》《玄帝》《剑祖》等人乘《灵舟》《武破九霄》至《斗罗大陆》创立《绝世唐门》。
阿b
我看不败算是一拨三折,中间弃文两次,第一次是看到星风城天赋测试那段的,看到少年唐天赋超差,觉得无聊透顶,想着方方的书什么时候也变得跟别的书一样糟糕了。转去追了雪中,但没舍得把不败从书架上挪走,中间重看卡徒和修真各一次,想了想觉得不甘心,又重新拿起不败,发现情节发展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样,忍不住拍案叫绝,简直了!后来看着看着,看着少年唐去了仙英座,没找到千惠,失望的同时又隐隐期望,不败跟其它书越不一样,就越是吸引人,然后看到少年唐去了火鸦座,结果鬼爪牺牲了自己成就了少年唐,也有了后来的唐一,看到赛雷和她的机关魂甲。看到少年唐去了豺狼座,结果稀里糊涂就成了光明武会的死敌,又稀里糊涂的成了豺狼座之主,再到后来的仙女座,大熊座,六分仪座,少年唐有了自己的基业,一切的一切似乎都那么不可思议。又似乎那么顺理成章,有种说不出来的滋味,后来看到圣域,看到少年唐和鹤他们穿越能量海那一段,又一次弃文,再次觉得无聊,转去追了超能。看超能看到一半,就看到超能的作者留言下面的道歉,内容已经不记得了,却始终记得里面一个比喻:妓女不可能等到高潮再接客,写手也不可能等状态好了再写文。忽然就想到不败,大概,方方那段时间的状态也不好吧!每一个成功路上无伤大雅的小瑕疵都值得原谅!这么想着,又拿起了不败,这一次一口气看到现在,不败也应该算是快完结了,忽然就想起方方那惨不忍睹的收尾能力,就有些不忍直视。只能说方方的前科太多,比如卡徒,比如修真,每个结局都是烂尾,噢!已经不想再说下去了!
        “汗水是不会骗人的!”这句话是少年唐的座右铭,也是他独特脑回路里装下的唯一的道理。这句话和少年唐简直是绝配,无论是五年里坚持不懈的基础武技练习,还是南十字兵团光门里一次一次重复千万遍的武技修炼,又或者是那一万块被磨穿的铁板,少年唐走过的每个角落都洒满汗水,他的成就,他的一切,都来自不断挥洒的汗水,也许有运气的成分,但是他走到今天,生死搏杀也已经经历了无数次,没有人的成功会无缘无故,一次两次的运气可以解释,但无数次运气堆积起来的成功就是实力。汗水是不会骗人的!
        不败算是方方小说中布局很大的了,每一步都在揭露秘密,然后开启新的问题。特别喜欢罪域那一段的写法,在将主要视角追随唐天的同时,以巧妙的手发穿插南征之战,让人热血沸腾的同时却不会心神紧绷,大量的心理描写彰显了战争的残酷,也让人感受到战场的惨烈。喜欢里面的谢安雨,阿娅,石森,他们用最最诚挚的语言告诉我什么叫兄弟。光明南征一战中,兵出场的次数不多,却让人时刻可以感觉到他的存在,这才是方方真正高明的地方:“润物细无声”。罪域中,唐天真正离开大家,一个人思索,一个人承担一切,让人感觉到少年唐的进步,他已经不再是那个星风城内只会喊着“神一样的少年冲冲冲!”孤身一人,只凭一腔热血就可以肆意妄为的唐天了,他是大熊座之王,他是三魂城之主,他已经懂得顾全大局,已经懂得三思而后行,他没有失去曾经的锐气和血性,却悄然懂得了沉稳,心思细腻的方方,塑造了一个真正的一方霸主形象,我只能说,方方,太帅了,帅到没人爱啊,把少女都帅哭了!
        不败的话题圈子,是我见过最和谐的,没有掐架,没有骂战,就算有偶尔窜出来一两句,也会瞬间被魔方们的口水淹没。不得不说,这,也算是方方个人魅力的一种体现吧!
        不败在我看过的书里,不是辞藻最华丽的,不是身世最离奇的,不是布局最深远的,不是战争最惨烈的,但它一定是主角最独特的,情节最热血的,感情最真挚,心理最细腻的!! !        
        加油!少年唐!!!
        少年披银甲,踏鼓且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