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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我带骷髅逛末世(穿越)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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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我带骷髅逛末世(穿越)

纸折月

小说主角:

相关标签: 日子 世界 陌生人 po文 变异 异世 召唤 科技 亡灵 骷髅兵

最后更新:2023/6/24 0:00:00

最新章节:[PO文]我带骷髅逛末世(穿越)最新章节 分卷(106) 2023-06-24

小说简介:亡灵法师夏希被光明神殿流放异世后,来到一个没有魔法的科技位面。他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谈了一个盘靓条顺活好不粘人的男友景澜,日子过得美滋滋。直到某天两人一夜恩爱后,夏希刚睁开眼睛,却听见景澜用陌生人的语气问他:“你是谁?”奇怪的事情远不止如此。科技位面各种昆虫动物植物疯狂变异,人类强者觉醒…

内容摘要:《我带骷髅逛末世》作者:纸折月文案亡灵法师夏希被光明神殿流放异世后,来到一个没有魔法的科技位面。他很快适应了这里的生活,谈了一个盘靓条顺活好不粘人的男友景澜,日子过得美滋滋。直到某天两人一夜恩爱后,夏希刚睁开眼睛,却听见景澜用陌生人的语气问他:你是谁?奇怪的事情远不止如此。科技位面各种昆虫动物植物疯狂变异,人类强者觉醒异能,弱者沦为食物链底层,世界乱做一团。末世来临。夏希则感觉到了沉寂已久的魔法能量。在召唤出第一个骷髅兵后,夏希激动起来:谈什么恋爱,哪有骷髅好玩?末世里,一群混混堵住模样乖巧的夏希,吹了声口哨:食物放下,留你一命。夏希撩起眼皮:我要是不答应呢?胆子不小。混混们相视一眼,不怀好意地问他:那就单挑群殴选一个?夏希一抬手,白sè的骨头从地底钻出来,瞬间拼凑成一排整齐骷髅架子,挡在夏希身前,数量比混混还多一倍。夏希抿抿唇,笑得有些羞涩:那我选群殴。景澜经历了十年末世,亲眼见证了人类文明的覆灭。没想到一觉起来又回到末世开始的时候。只不过和前世相比,情况有点不同,他竟然多了个漂漂亮亮的小男朋友。哦,现在不是了。他男朋友不要他了。退休的亡灵法师(受)X重生异能大佬(攻)内容标签:强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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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我带骷髅逛末世(穿越)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只看完梅林的部分,主角实属不行 有点像优柔寡断的 废柴....
匿名书友
166 轮回 弃书
反向开挂,作者离了原剧情不会写书。
梅林传奇又臭又长,然后你猜怎么着:主角沉睡啦,剧情有没有他都没关系哈哈
匿名书友
人民子弟兵,少给主角贴金了
匿名书友
剛開始看還好
主角回家 送了一堆東西給家人 沒問題
然後到訓練亞瑟那邊就變味了
叫人馬步 說啥下盤怎樣怎樣
人家是騎士好嗎 還有馬步說白了就是垃圾 逞乏人用的 沒啥實際用途
然後主角東西教到一半 又開始藏私
說啥萬一以後英國怎樣她就是千古罪人
拜託 你前世只是一個普通的警察 現在這邊是充滿超凡世界的世界
你懂得那點東西 能在那些騎士面前顯擺都是作者開掛好嗎 擔心個屁
就算實力也是靠系統屬性上來的 一點B數都沒有
匿名书友
《漫威》+《梅林传奇》+《木乃伊》+《神奇女侠》+………是个大杂烩世界。主角自带系统,穿到几千年前的神话时代的英国,成为亚瑟王的干兄弟。成年后在外面浪了一圈,在阿斯加德和奥丁的爷爷一起干过冰霜巨人,和吉尔伽美什称兄道弟,睡过雅典娜和宙斯的老婆赫拉(设定里这些神都是一个时代的)。浪完了回到英国睡了亚瑟王的姐姐,最后在一场战斗中华丽的狗带了(休眠了)。被埋在地底下几千年后,在一战时期被英国人挖出来,然后作为神话传说中的英雄在现代社会继续浪。
匿名书友
梅林传奇开局稀有度新颖加成可评为粮草。
之后就搞个一梦千年,反向金手指,社会关系基本洗白,到一战开始各种带着猪队友蹭剧情,全属性DEBUFF,这就落入俗套与恶心了。
一梦千年后还强行弄了个无敌的仙组织迫使神灵消失还政于人背景设定,充分体现了本书作者才是上帝的原则。
嗯……个人意见,但我真觉得这么一个西方背景的小说里根本没有必要多提什么东方文化搞什么仙不仙的设定,中不中洋不洋的最为致命。
匿名书友
三观还能接受的主角
匿名书友
不错。粮草,有空详评
匿名书友
强行开反向金手指扣一星
匿名书友
保姆男主,一路扶持猪队友的故事,至少梅林卷是这样的。完全没有爽点,只感觉到了窝囊。甚至虎头蛇尾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力量体系更是崩了,一会儿把宙斯给绿了,一会儿又跟金闪闪是拜把子兄弟。然后花了很大的篇幅来描述他的猪队友有多不讨喜。然后他又是怎样无怨无悔的帮助猪队友的。把女主角写的完全不讨喜,然后又用了很多篇章写了主角怎么挽留大不列颠。然后打败了对手,但是自己也陷入了沉眠进入了下一个世界。从资本沉没理论来看,您这一切究竟图个啥,主角看似做了很多,好像没有他,亚瑟他们早就打出Gg了一样,事实是,一切都没改变,女朋友黑化,亚瑟这个弟弟一样战死而且还被绿了。什么都没改变,一切还是原本的路线。全程当保姆,完全没爽点,其实这么说也不对,前期还是有一些亮点的,但是后面太窝囊了。我感觉我被浪费了生命,还喂了我一口*。所以主角这么努力,做了些啥?并且,最不可理喻的是,6.9分的书就这个。我不想否定作者,但是,我想问,你究竟想表达个啥?理智保姆和他愚蠢的主人的日常吗?每天不干别的了,光干擦屁股的活儿,从乌瑟王到亚瑟再到莫甘娜,每一个省心的。走了一个兰洛斯特来了一个高文,亚瑟该绿还得绿。梅林放走了一个陌生人,即使知道这个人未来会杀死自己的主人,他一样放走了,因为他善良。莫甘娜圣母到不行,还完全以自我为中心。乌瑟王因为一些可笑的理由对那么多无辜的人赶尽杀绝。感觉梅林卷,说句不好听的,主角不就是一条被牵了绳子的狗么?真的浪费我时间
匿名书友
《主角无敌了怎么办?》
作者一不小心,给主角挂太大,怎么办?
限制主角:永远都在技能冷却,永远都有队友拖累。屁用没有的,每次都带一群
加强反派:每次都刚好逃脱,跟二流美剧一样。然后反派1.2.3凑一起。还是打不过牛皮的主角怎么办?骚操作来了,世界意志(作者)直接把神器丢反派脚边并且隔空传功。(没夸张,这是真实剧情)
主角哪里都要掺和一脚,好像发挥了很大作用,然而每次剧情都没改变,要你何用?
其实这本书除了以上缺点,还有点水之外,还是能看的
匿名书友
一战过后莫名其妙强制开一个小副本,最后逃出来夺舍一个大头兵,力量全归零,这主角的意义何在,还不如直接写到长眠就大结局。好好的一本书,很有心意的背景安排,作者和读者有仇吗,突然反手就是一坨*强行噻你嘴里。
匿名书友
总觉得啥时候看过类似的情节 不知道是以前看过这本书还是类似
匿名书友
急于表现主角行侠仗义的豪侠性格,却不知道人物的塑造不能一日的事,反而使本书显得缺乏逻辑。小狐狸等人物的引入也显得莫名其妙。勉强可看。
匿名书友
标记。
匿名书友
这类题材小说中的勉强及格水平 剧情简简单单 人物也是简简单单 主角顺风顺水 不管是升级和创造新境界都写的和郊游差不多 发现新大陆之后弃书
匿名书友
如此畅快淋漓正统向玄幻类小说挺久没看到过了。主角出生于当朝末期的太子,他爹虽然喜好奇观昏君,好在他爹还是有能力,想不出来好办法却能听进去,与主角相处挺好,一改末朝气数,而主角乐滋滋专心练武,为了长生为了修更高的境界,不断开发改良,让自己向神仙化的状态前进。
文笔挺不错,节奏还行,没有多少看的心累眼疼的勾心斗角的情节,虽然有些地方进展挺慢,总体是本畅快舒服的合格玄幻爽文。已经完本了,就是写不下去直接完本那种
匿名书友
确实太白了,而且三岁的武学天才实在接受不了
匿名书友
主角在灵气末法的高武世界重生皇子,搞搞小发明,提升国家底蕴,赚点钱,然后氪金修炼武功,随后无敌推平世界,开创仙朝,成立地府,普及教育,发展科学,以科学改造武学,以科学研究天地灵气,人工合成灵气,在同步轨道建立紫微宫,在太空建立星球灵气转化大阵,在城市遍地开花的建立核聚变灵气转化大阵,研发灵石,三十多万字时主角已经是灭星级战力了,目前主角可以物质转化身体为元神进行光速飞行,目标是星辰大海。
看作者写的不错就瞅了瞅作者历史,第一部六万字的宅文过滤掉,第二部民工漫同人老掉牙没人看,哎呀没了!真遗憾!
匿名书友
待看